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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pg电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粮食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5-03-03   浏览


      湖北pg电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粮食招标公告

      根据湖北pg电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g电子酒业”)的生产实际需求,现决定对粮食开展招标采购工作,特诚邀各具备相应资质与供应能力的公司踊跃参与投标。若贵公司有意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一、招标物资详情

      品种明细:软质小麦。

      质量标准:所有物资的理化指标与感官指标均需严格符合pg电子酒业制定的《粮食、稻壳技术要求》。要求无虫蛀,不完善粒在标准内不扣数量,杂质据实扣除。

      采购数量:软质小麦1500吨。

      二、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时间限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310日下午17:00整止,投标方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将投标小样、报价文件以及相关资料一并送达(或通过邮寄方式寄达)至pg电子酒业招标中心。逾期送达的资料,将不予受理。报价单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书面密封形式进行投标报价。

      资料要求: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各一份。若由非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代为参与投标及后续签约流程,必须同时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提供能够充分证明自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具备必要信息沟通能力、拥有有效的粮食检验报告以及完善质量保障能力的相关文件资料。

      报名途径:投标方可选择直接前往本公司进行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话进行报名。报名时所提供的小样,每个品种的送样量不得低于3公斤。

      三、招投标入围资格确认

      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资料必须完整、真实且符合本招标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送达的投标小样需经pg电子酒业专业评审团队依据《粮食、稻壳技术要求》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合格方可入围。

      四、联系方式

      湖北pg电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安鹏程

       话:0717-4229606  15971653520

       址:湖北省pg电子市马家店迎宾大道西段

       编:443200

       

      附《粮食采购招标报价表》

         《粮食、稻壳技术要求》

             

                                             湖北pg电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33

       

       

       

      粮食采购招标报价表

      报价单位:                                (盖章)

      品种

      数量(吨)

      单价(元/吨)

      软质小麦

       

      1500


       

       

       

       

       

      粮食、稻壳技术要求

      1范围

      本要求规定了粮食的有关定义、质量等级指标和检验方法及验收程序,适用于湖北pg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白酒酿造用的软质小麦原辅料的检测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490-201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 5491-1985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2008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B/T 5493-2008  粮食、油料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B/T 5494-2008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B/T 5495-2008  粮食、油料检验  稻谷出糙率检验法

      GB/T 5496-1985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B/T 5498-2013  粮食、油料检验  容重测定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容重:原料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以克/升(g/L)表示。

      3.2不完善粒:受到损伤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包括下列几种:

      3.2.1虫蛀粒:被虫蛀蚀,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2病斑粒:粒面带有病斑,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3破损粒:压扁、破损,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

      3.2.4生芽粒:芽或幼根突破表皮的颗粒。

      3.2.5生霉粒:粒面生霉或胚乳变色变质的颗粒。

      3.3色泽、气味:一批粮食固有的综合色泽和气味

      4质量要求

      4.1小麦等级和质量要求

       

          项目

      等级

      不完善粒%

      杂质%

      容重(g/L)

      色泽、气味

      水分%

      一级

      ≤6.0

      ≤1.0

      ≥790

      正常

      ≤13.0

      二级

      ≥770

      三级

      ≥750

      小麦杂质包括下列几种:

      4.1.1筛下物:通过直径1.5mm圆孔筛的物质。

      4.1.2矿物质:砂石、煤渣、砖瓦块、泥土及其他矿物质。

      4.1.3其他杂质:无使用价值的小麦粒,生芽粒中芽超过本颗粒长度的小麦粒,毒麦、麦角。小麦线虫病、小麦腥黑穗病等麦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杂质。

      5卫生要求

      5.1 真菌毒素限量按GB 2761执行;

      5.2污染物限量按GB 2762执行;

      5.3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按GB 2763 执行

      6检验方法

      6.1检验的一般规则按GB/T 5490执行;

      6.2各类粮食样品的采取按GB/T 5491的有关规定执行;

      6.3色泽、气味鉴定按GB/T 5492执行;

      6.4杂质不完善粒的检验按GB/T 5494的有关规定执行;

      6.5水分测定按GB 5009.3执行;

      6.6稻谷出糙率按GB/T 5495执行,稻谷的出糙率、整精米率由供方提供报告;

      6.7容重的检验按GB/T 5498的有关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7.1 粮食检验分为小样检验和批量进货检验,检验合格小样,作为批量进货的依据。

      7.2粮食到货后,供应商凭第三方合格检验报告单(应包含真菌毒素、污染物、农药最大残留等项目)到供应部申请报检,供应部索取第三方合格检验报告单后,出具报检通知单到粮库,粮库检验员凭报检通知单会同使用车间主任及生产总调或总监室相关人员按该粮食的质量要求对该批粮食进行检验,形成综合检验报告,由生产总调度室审签后反馈给相关部门。该批粮食合格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供应部负责保管各供应商所提供的检验报告。

      7.3抽样:检验人员对每单车粮食开包检验抽样数不少于20包,且要平均分布各车中的各个方位,每60吨抽样量为500g,低于60吨的按60吨抽样量,样品按四分法缩合后检验。

      8判定及验收

      8.1所有检测项目均符合标准相应级别要求的,判定为符合该级别要求,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最低级别要求的,则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取二倍量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有指标不符合最低级别要求的,则判定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8.2批次粮食应与所送小样基本一致,若相差较大,按《进货不合格品评审处置管理办法》处置。

      8.3对粮食中所含杂质在标准规定范围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标准范围的,按《进货不合格品评审处置管理办法》处置。

      9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贮存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附录A

       

      样品的缩分(四分法)

      将样品混合均匀后堆成圆锥体,后用平板自锥顶向下压平,丢掉一半,如图:圆中阴影部分,留下的两扇形部分再继续缩分直到成为所需量为止


      微信截图_20250303155440.png